今年年初,海南省陵水国茂、海南省万宁市美亚两个违建项目引发的业主维权事件,备受关注。
2015年7月7日,在经历了停电停水80多天后,三亚金阳光小区的1400多户业主所租的50年使用权的房子,被执法部门大部分拆除,不少业主没有得到任何赔偿,没有保障和收入变为留守老人。
那么如果提出国家赔偿,业主能得到什么?
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,由于政府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了广大业主的直接经济损失,那么国家应当予以赔偿。
对于该事件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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